律师:仝建勋律师 擅长:房产、刑事、婚姻、金融、行政等 咨询:离婚,房产分割 费用:1500~3000元(仅参考) 电话:152-9082-3282 |
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,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,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,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,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。那么、婚前一方买房,婚后共同还贷,离婚时房子怎么分? 接下来由仝建勋律所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周口律师咨询婚前一方买房,婚后共同还贷,离婚时房子怎么分?
婚前一方买房,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,在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,具体情况是:婚前由一方付首付按揭购买了房屋,房屋登记在其名下,结婚后,该房屋继续还银行按揭。
对于此种情形的房屋如何分割,举个实例,可就一目了然:
某男婚前在某区买了一套商品房,总价100万元,首付30万元,贷款70万元分10年还清;某男与某女于2009年结婚,此时某男已还房贷20万元,2016年,某男与某女将余下房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5万全部还清。
2018年3月,某男与某女离婚,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下:
根据《婚姻法解释三》第10条规定: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商处理。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现该房登记于某男名下,该房归某男所有,某男支付补偿款给某女:夫妻双方到房屋所在地中介了解,该房现在价值约200万元。婚后共同偿还款项占总偿还房款的比例为60%=75万÷(某男婚前首付30万+婚前还贷20万元+婚后共同偿琮75万元)
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相对应增值部分为120万=200万×60%。某男应补给某女的款项为60万=120万÷2。
周口律师咨询婚前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?
1、各方出资赞助买房钱款约定清楚
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达成,在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,那么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。因为如果双方分手,在无任何协议或者凭证的条件下,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,父母也无追回这笔出资钱款,岂非不公平。
2、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
婚前情侣买房要慎重,财产公证或者签署协议是共同买房的必要前提。感情甜蜜稳定时也要保持头脑清醒,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谁也无法预料,万一最后婚没结成怎么办?所以,在爱的承诺前加上一份法律保护会更加牢固。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,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,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,也好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。
3、婚前贷款买房后,月供还贷义务最好签协议
现在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格外严格。未婚情侣贷款买房,一方因某种原因不能贷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,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话,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“外债”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买房双方在非配偶关系下,应该签署一个协议,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,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,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》第十条: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”
【仝建勋律师】
擅长范围:法律顾问、刑事诉讼、婚姻家庭、交通事故、民事诉讼、劳动纠纷、合同纠纷、行政诉讼房地产等法律咨询。
仝建勋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,民商硕士研究生学历.知名律师.在民事刑事领域内颇有名气。仝律师在校期间成绩就非常好,曾获省研究生荣誉称号。个人综合能力强,自2013起从事法律工作,仝建勋律师在校期间研究方向为民商事法律,从事法律工作后,也以代理民商事法律,刑事案件为主。
仝建勋律师